电子申请网上缴纳专利费用系统正式开通

  2012年4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申请网上缴纳专利费用系统正式开通,得到了广大申请人的极大关注和积极参与。当日就有170个电子申请用户登录系统签署了在线协议,有9家专利代理机构、2家企业、8个个人使用银行卡成功地缴纳了45笔专利费用金额约28000元人民币。截止到5月2日,电子申请用户登录系统签署了在线协议增加到415个,成功地缴纳了138笔专利费用金额约74000元人民币。其中专利代理机构缴费21家,企业5家,个人34人,通过网上缴纳专利费用呈逐日上升趋势。   上述缴费手续均是在“五一节”小长假期间完成的,这充分的体现了网络化、信息化的优越性,打破了缴费的时间和地域的限制,缴费人可以在度假中轻轻松松、分分秒秒的完成专利缴费。   网上缴费系统的开通大大节约了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时间成本和人力资源,降低了资金风险,方便了广大代理机构和申请人。 欢迎关注的我微信公众号 专利致志搞专利——发表专利文章 北溟之鲲的生活空间——发表生活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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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电子申请增放弃主动修改选项 新型外观审批时间有望缩短到一个月内

  导读:专利电子申请系统(CPC)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书及发明的实质审查请求书中增加了放弃主动修改的选项,这样,以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审查周期有望缩短到一个月内,用XML格式提交的申请,审查速度优势将更为明显。   自从采用电子申请后,专利的审批速度已经加快了不少,尤其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最为明显。去年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次会议时,有专利局的领导说局内准备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审批时间缩短到一个月内。   但是,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2款的规定,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由于不确定申请人是否会行使该权利,专利局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是不应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审查的,以免发出授权通知后又收到申请人的主动修改。所以要想在一个月内审批完毕,必须知道申请人不会行使主动修改的权利。   现在,在CPC系统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请求书中增加了放弃主动修改的选项,如果申请人在提交电子申请时选择放弃主动修改的权利,专利局就可以在申请人缴纳申请费后立即进行审查,那么一个月内获得授权通知将不再是梦想。   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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